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告知暨同意書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中國文化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 蒐集目的及類別
因辦理或執行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3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業務、活動、計畫、管考、廣宣、競賽辦理(如績優創育機構評選、破殼而出企業推薦)、提供服務及供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規章所定業務(包含但不限於計畫申請書及報告之計畫摘要表(綜合資料表)、計畫內容、執行政府計畫說明、人力配置表、經費預算表、培育企業清單、顧問/業師名單、培育企業成果及亮點案例、關鍵企業合作意向書…等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您個人之資料),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年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機構名稱、職稱、學歷、產業類別、連絡電話、傳真、行動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照片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中國文化大學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至計畫官網(https://incubator.sme.gov.tw/)向中國文化大學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中國文化大學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中國文化大學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中國文化大學申請更正。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中國文化大學(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本人瞭解此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並同意提供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及中國文化大學留存及日後查證使用。